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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比斯
法學名人

        古斯巴達僭主(前207~前192)。為緩和社會矛盾和恢復斯巴達的勢力,曾依靠部分貧民、庇里阿西人與國有奴隸(希洛人)以武力奪取政權,并實行社會改革:驅逐貴族,沒收其土地,分配給貧民;取消貧民債務;增加全權公民人數(shù)(吸收一部分希    (共 235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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