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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年,秦商鞅更為賦稅法,行之[1]。
通鑒紀(jì)事本末:注譯本

        【注文】[1] 賦稅: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?!咀g文】周顯王扁二十一年(前348年),秦國公孫鞅改革賦稅制度,并頒布施行。    (共 68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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